主旨:函轉農曆中秋節將屆,請各校加強宣導「桃園縣政府員工 廉政倫理規範」(下稱本規範)並落實登錄事宜,請 查 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政風處103年8月14日桃政預字第1030005933號函 辦理。 二、中秋佳節(103年9月8日)將屆,節慶期間請各校積極辦 理下列措施: (一)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,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 個人、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,並 落實知會登錄程序。 (二)請加強向同仁宣導勿將團購物品寄送至機關,避免外界 誤解為受贈財物,以維護機關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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