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3年8月11日藝演字第1030002760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尊重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,請支持正版並經由合法管道取得樂譜。 三、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(http://www.arte.gov.tw)及本局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(http://163.30.76.50/index.php),請逕行下載。
112年教育會考重要日程表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