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5月3日府人考字第1110099044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公文、作業注意事項及申請表件,請下載附件參考。
三、本校於110年6月30日訂頒之校內「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」,即日起作廢。
112年教育會考重要日程表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