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 函 |
受文者: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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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 |
發文字號: | 府財用字第1100292854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三 (376735400D_1100292854_ATTACH1.pdf、376735400D_1100292854_ATTACH2.pdf) |
主旨: | 財政部為配合行政院「振興五倍券」方案,推動疫情趨緩後振興措施,彙整履約中促參案相關促銷或振興加碼措施如附表,請轉知同仁多予利用,轉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財政部110年11月8日台財促字第11025528800號書函辦理。 |
二、 | 履約中促參案相關資訊請至財政部促參資訊網(https://ppp.mof.gov.tw/WWW/inv_case.aspx)查詢。 |
三、 | 檢附財政部原書函影本及「促參案振興行銷措施彙整表」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