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桃教終字第1090071565號函辦理。
申請資格:
資訊科技類:
需符合下列第1、2項條件,具第3項條件予以加分。第2項需檢附成績單,第1、3項需檢附證明文件,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。
藝術類:
若符合以上條件請洽詢註冊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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