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依據:一、配合教育部「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依據桃園縣資訊教育白皮書辦理。
貳、目的:一、鼓勵 教師利用網際網路互動教學,相互交換教學研究經驗與觀摩,改善教學環境。
二、協助學生使用網路資源,促進城鄉交流,創造多元化學習環境。
三、瞭解全國中小學利用網際網路之教學成效,以落實「TANet到中小學」之目標。
四、以提昇學生創造思考及創意為內涵,同時培養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。
參、競賽項目:1.簡報製作2網路繪圖3網路查資料。
肆、參加對象:一、二年級。
伍、比賽時間、地點:
項目 |
時間 |
地點 |
方式 |
簡報製作、查資料 |
103/10/01下午第五、六節 |
電腦教室 |
個人競賽 |
網路繪圖 |
103/10/8下午第五、六節 |
電腦教室 |
個人競賽 |
陸、比賽辦法
柒、評審標準
3. 查資料:內容之正確性50﹪ 資料完整連貫性、豐富性及來源清楚50﹪
捌:獎勵辦法:
每年級一組,各組取前三名頒給獎狀;各項全校第一名代表學校參加縣級比賽。
玖、經費來源:由暑期課業輔導費項下支出
拾、本辦法經 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