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111年9月27日桃選三字第1110001342號函辦理。 二、 為加強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,請將反賄選理念深植全國民眾,傳達正確之法治觀念,提高公民意識。 三、 檢附原函1份,相關宣導影片、廣播檔案網站連結如下:https://reurl.cc/eOlzlx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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