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 函 |
受文者: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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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日 |
發文字號: | 府人給字第1100316549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 (376736800A_1100316549_ATTACH1.pdf、376736800A_1100316549_ATTACH2.pdf、376736800A_1100316549_ATTACH3.pdf、376736800A_1100316549_ATTACH4.pdf、376736800A_1100316549_ATTACH5.pdf) |
主旨: | 「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」附表業經銓敘部以110年11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054057641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1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05405764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附表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 |